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2020〕25号),进一步做好全县稳就业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本《通知》由县人社局就业股起草,经县人社局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定稿。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围绕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做实就业创业服务、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等七项要求,具体内容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从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天优化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引导企业稳定劳动关系,及早安排部署,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第二部分是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从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加大投资创造就业、稳定外贸外资扩大就业、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及早安排部署,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第三部分是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从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加强托底安置就业,及早安排部署,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
第四部分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从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抓好农民工就业、统筹抓好其他群体就业,及早安排部署,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第五部分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从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强化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及早安排部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第六部分是做实就业创业服务。从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岗位信息归集提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及早安排部署,做实就业创业服务。
第七部分是强化组织保障。从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监测及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督查激励机制、完善舆论宣传引导机制、及早安排部署,强化组织保障。
四、解读机构
嵩县人社局,解读人:王永光,联系电话:0379-663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