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业务管理政策及办理流程
驾驶证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部令》第139号,严格规范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一、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
1、驾驶证所有人持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大厅二楼驾驶员体检室体检。
2、体检完后到业务大厅驾驶证业务窗口(71号、72号)办理换证业务。
二、驾驶证补领业务
1、驾驶证所有人持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到驾驶证业务窗口(71号、72号)办理补证业务。
注: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二楼驾驶员体检室体检)。
三、驾驶证审验业务
1、A、B驾驶证扣9分以下(不含9分)
“交管12123”APP实人认证登陆后,点击[审验教育申请],进入审验教育申请流程。选择[网络教育]并学习,后台自动审核。
2、A、B驾驶证扣9分以上11分以下(含11分)
“交管12123”APP,点击[审验教育申请],选择现场教育,选择学习地点,场次即可。
四、满分教育业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采取网络教育+现场教育模式,登陆“交管12123”APP完成七日学习后,到业务大厅71号、72号窗口办理满分学习业务,并于每周二到大众驾校参加科目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即完成满分教育业务。
五、其他问题解答:
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的,需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驾驶证可以恢复正常使用,驾驶证有效期超过三年的,驾驶证自动注销。
机动车业务管理政策及办理流程
机动车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部令》第124号,严格规范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
一、 机动车入户办理程序
1、机动车查验预登记—机动车查验—市所远程审核合格后—机动车登记录入—选号—核发行驶证、合格标志、机动车登记证书。
2、 机动车入户申报材料
①、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
②、购车发票、机动车来历证明。
③、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④、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 补、换证业务
1、行驶证补、换证业务
机动车车主持身份证原件、车辆照片一张,到大厅71号、72号窗口办理补、换证业务。
2、补领登记证书业务
机动车车辆到场进行外检,车主持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车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膜各一张,到大厅67号、68号窗口办理。
3、补、换号牌业务
机动车车主持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到大厅71号、72号窗口办理补、换号牌业务。(原破损号牌需上交车管所)。
4、补、换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车主持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电子保险单原件,到大厅71号、72号窗口办理补、换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三、 核发临时号牌
机动车车主持身份证原件、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机动车购车发票原件,到大厅71号、72号窗口办理核发临时号牌业务。
四、 六年内免检车辆申领检验标志
1、窗口申领:机动车车主持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电子保险单原件,到大厅71号、72号窗口办理六年免检车辆业务。
2、交管12123平台申领:“交管12123”实人认证登陆后,点击[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拍照上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保单,按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后等待后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