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商店内的儿童零食、食品进行全面清查的检察建议)(嵩检未检未建〔2018〕4号)要求,我局属各乡所执法人员分别于4月23日、5月9日及5月10日先后多次联合检察院、工商、教育等部门对各辖区内学校周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车辆15台次,专项检查人员45人次,共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3家。
此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商店是否证照齐全、是否经营“三无”预包装食品及“水晶泥”;学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要责任,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超范围和涂改行为、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商店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
2.部分商店还在销售“水晶泥”、“橡皮泥”等存在健康安全的玩具。
3.食品索证索票记录不全。部分学校食堂采购台账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三、整改情况
一是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商店负责人需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
二是联合工商、教育部门对部分商店在售的“水晶泥”、“橡皮泥”等存在健康安全的玩具进行查封扣押,并对商店负责人进行健康安全知识教育,今后禁止购进、销售“水晶泥”、“橡皮泥”等存在健康安全的玩具。
三是对部分食品索证索票记录不全的学校食堂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学校周边小商店、学校食堂的监管,督促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是继续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建设等长效工作机制。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