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嵩县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任务,科学、依规开展项目建设,根据《河南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河南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豫自然资发〔2022〕4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为广泛凝聚社会智慧和共识,进一步优化完善成果,提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就《实施方案》草案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为期30日
二、公示渠道
嵩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lhsdgy@sina.com
2、邮寄地址:洛阳市嵩县伊东新区振兴路嵩县森林公安局院内
邮编:471400
(请在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注明“嵩县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意见建议”字样)
热忱期待广大热心市民和社会各界建言献策,共同绘就新时代嵩县高质量湿地生态保护!
附件:嵩县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