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嵩县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任务,科学、依规开展项目建设,根据《河南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河南秦岭东段洛河流域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豫自然资发〔2022〕4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为广泛凝聚社会智慧和共识,进一步优化完善成果,提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通过网站征求意见的同时,采用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我局对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归纳整理和研究论证,现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公众主要意见
此次公众意见的来源主要包括:县政府网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群众座谈会、相关成员单位座谈会、问卷调查。综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公众对本项目的反馈意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积极做好实地保护的宣传工作,更好更广泛的获得公众了解、支持。
2.完善好工程开工的各项批复审批手续。
3.要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严格使用。
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综上所述,关于社会公众反馈的建议,我局均予以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
特此反馈!
嵩县林业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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