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民政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嵩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嵩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嵩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嵩县民政局主管全县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困难群众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及区划地名等工作,根据县三定方案,我单位在职36人,退休17人,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15名,单位内设4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人事统计和计划财务股。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民政工作。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协调跨市及县区救助管理工作。
4、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及变更的审核工作;承担城市区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负责县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政策并指导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全县城乡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等。
7、贯彻社会福利事业政策,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并监督落实;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孤儿等困境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8、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婚俗、殡葬改革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与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嵩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二、嵩县民政局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汇总预算,嵩县民政局预算包含嵩县民政局本级。局本级包括2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为:嵩县殡仪馆、嵩县社会福利中心。
第二部分 嵩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民政局2020年收入总计7465.24万元,支出总计7465.2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91.83万元,增长31.58%。主要原因:低保、五保对象提标。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民政局2020年收入合计746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86.8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3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民政局2020年支出合计746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09万元,占4.65%;项目支出7118.15万元,占95.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386.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78.35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796.48万元,增长32.14%,主要原因:低保、五保、残疾人双向补贴等人员提标;政府性基金收支减少4.65万元,减少5.60%,主要原因:城乡医疗救助业务转给医疗保障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386.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3.72万元,占97.52%;卫生健康支出13.18万元,占0.18%;住房保障支出170.00万元,占2.3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89万元,基本工资139.10万元、津贴补贴33.61万元、奖金29.42万元、绩效工资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01、医疗保险缴费13.1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8万元、住房公积金20万元、退休费4.06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13.34万元;公用经费5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7万元、工会经费3.66万元、福利费4.04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0.23万元、维修(护)费0.55万元、租赁费1.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18万元、专用燃料费1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35万元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民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03万元。 比 2019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2.45%。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预算数与上年度无差异。
(二)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预算数与上年度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及保险维修费用,比2019年增减0万元,较上年增长0%,预算数与上年度无差异。
(三)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召开民政大型会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2.8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1.65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节能减排。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211.1万元。
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7465.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6.8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0.21万元,支出项目共3个,支出总额7118.15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2个,支出总额4859.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末,嵩县民政局固定资产总额3980.5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740.48万元,车辆28.34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县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本单位2020年所有部门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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