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0年度部门预算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嵩县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嵩县社会保险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嵩编〔2020〕25号),嵩县社会保险中心是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业务上分别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监管。内设15个职能股室,分别由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统计股、基金财务股、综合服务股、参保登记股、信息股、审计稽核股、职工养老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医疗保险服务股、职工医疗保险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失业保险股、政策法规股(信访股)组成。本单位实有77人,在职人员70名,退休人员7名,其中在职全供事业编制70名。
(二)部门职责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1、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2、核定并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依法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
4、协议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工伤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5、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6、配合开展领取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7、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制度建设和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
8、负责社会保险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嵩县社会保险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预算包含中心本级。嵩县社会保险中心原为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派出单位,2019年转隶为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020年新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收入536.71万元,支出总计536.71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收入合计53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6.7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支出合计53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31万元,占96.57%;项目支出18.4万元,占3.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36.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36.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18万元,占89.28%;卫生健康支出30.30万元,占5.65%;住房保障支出27.23万元,占5.0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5.13万元,基本工资112.44万元、津贴补贴61.95万元、奖金62.24万元、绩效工资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19万元、医疗保险缴费30.3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3万元、住房公积金27.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25万元、生活补助4.68万元、离退休费19.80万元;公用经费9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0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9万元、取暖费3.3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劳务费19.79万元、工会经费4.15万元、福利费5.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与上年度0万元无差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参公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预算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嵩县社会保险中心固定资产总额35.5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4万元;车辆22.73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县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本单位所有部门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 ? ?附件:嵩县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