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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9-03-04

  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

  二○一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国家、省、市医改试点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负责协调处理医院改制后的遗留问题,负责卫生发展资金账户的资金审核上报等工作,负责改制医院对外合作、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我县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八)制度全县社区和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九)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监测计划生育负发展动态,开展信息分析工作,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度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制度、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指导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措施、投入到位;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机制,提出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一)制定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完善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十五)组织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指导、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推进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推进全县居民健康、出生、预防、医疗、保险等信息资源共享,参与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七)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八)承担全县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在嵩县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九)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十一) 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委机关本级预算和预决算归口管理的委属单位预算,分别是:

  1.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机关

  2.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嵩县卫生监督中心

  4.嵩县120急救指挥中心

  5.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6.嵩县红十字会

  7.洛阳市中医药学校

  8.嵩县人民医院

  9.嵩县中医院

  10.嵩县妇幼保健院

  11.嵩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12.嵩县车村镇中心卫生院

  13.嵩县田湖镇中心卫生院

  14.嵩县大章镇中心卫生院

  15.嵩县黄庄乡中心卫生院

  16.嵩县白河镇卫生院

  17.嵩县木植街乡卫生院

  18.嵩县饭坡乡卫生院

  19.嵩县德亭镇卫生院

  20.嵩县旧县镇卫生院

  21.嵩县九店镇卫生院

  22.嵩县库区乡卫生院

  23.嵩县闫庄镇卫生院

  24.嵩县大坪乡卫生院

  25.嵩县纸房镇卫生院

  26.嵩县何村乡卫生院

  第二部分?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收入总计8602.03万元,支出总计8602.0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90.47万元,减少10.33%。主要原因是财政一般拨款减少804.44万元(主要是单位公用经费减少),上级提前告知减少189.53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3.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与上年一致。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收入合计860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6.5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575.5万元,其中: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7.1万元(监督中心37.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5万元(委机关10.5万元);上级提前告知3527.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支出合计860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1.73万元,占44.43%;项目支出4780.3万元,占55.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602.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771.06万元,增加47.52,主要原因:2019年包含上级提前告知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602.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28.27万元,占7.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62万元,占4.41%;卫生健康支出7391.34万元,占85.93%;住房保障支出202.81万元,占2.3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02.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50.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55.03万元、津贴补贴70.16万元、奖金412.07万元、绩效工资257.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0.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0万元、住房公积金268.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9.99;公用经费355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55万元、印刷费326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1.55万元、邮电费7.24万元、差旅费23.85万元、维修(护)费7.60万元、培训费2.30万元、公务接待费3.67万元、专用材料费1280.58万元、劳务费1436.02万元、工会经费14.24万元、福利费17.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8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59万元、资本性支出220.8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17万元。 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60.97%。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比2018年增加0.1万元,较上年增长2.94%,主要原因:维修费用增多。

  (三)公务接待费3.6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委机关3.6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3万元,下降63.19%,主要原因委机关及所属单位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2.1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5.7万元,下降20.44%,主要原因:办公费、差旅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相关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

  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8602.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78.6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3.06万元,支出项目共16个,支出总额4780.3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5个,支出总额4228.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有车辆8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8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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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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