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一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1.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现有在职职工7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67人,事业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17人。内设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组织部、宣传部、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调研法规室、信访室、办公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县纪委电教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2.部门职责。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是行政一级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
3.工作执行情况及完成情况。
(一)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责任压力进一步传导。组织全县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16个乡镇党委书记和322个行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开展公开述责述廉,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县领导分别到场全程参加,认真点评,提出要求,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落实。结合全县村级“三委”换届选举,在全县322个行政村(社区)选优配强支部纪检员,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
(二)围绕作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紧盯重要节点。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等节点,集中开展明察暗访。今年以来,全县共成立廉政检查组17个,深入单位、酒店、景点等重点场所,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先后查处了嵩县国税局原局长收取嫁女礼金问题和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等典型问题,党政纪处分6人。开展办公用房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专项治理和回头看活动、“帮圈文化”专项治理、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专项治理活动。全年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1起,给予党政纪处理50人,诫勉谈话5人。下发通报6期,通报24人,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围绕“四种形态”开展执纪审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积极落实上级纪委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全覆盖的要求,开展全县公职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共录入系统15131人。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处置问题线索743件,处置问题线索中立案287件47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67人(其中科级干部29人、撤职以上重处分63人);涉嫌违法犯罪移交司法5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执纪审查震慑效应进一步凸显。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理568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309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42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20人,充分体现了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的精神要求。
(四)围绕“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成立8个检查组,对全县16个乡镇开展明察暗访11次,发放问题提示函20份。全县共发现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24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2人。持续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年共问责追责37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03人,通报批评64人,诫勉谈话43人,约谈60人。结合扫黑除恶毁伞专项斗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活动,上级交办问题线索77件,已办结70起,党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五)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以案促改,标本兼治效果进一步显现。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以点带面,实现以案促改工作全覆盖。9月21日,在全省首次召开县级以案促改工作流动现场会,打造了“一县直一乡镇两村”以案促改工作典型模板在全县推广,有力推动了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全县选取同级县处级典型案例19起、乡科级77起、一般党员干部320起,县纪委选取71起嵩县村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并编印成册,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效果良好。今年以来,全县共剖析典型案件516起,接受警示教育56132人次,召开民主生活会517次,达到了以治标促进治本的效果。
(六)围绕家风建设开展宣传教育,崇廉氛围进一步浓厚。依托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程故里”,建成廉洁家风教育基地,全年接待市内外党员干部、社会团体、中小学生、游客等5万余人次。全县建成乡村家风馆19个,家风广场2个。全县开展“廉洁家访”2000余人次,收集家规家训200余条,党员领导干部家属意见建议500余条;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500余场次,收集家庭助廉意见建议1200余条;国庆节重阳节期间,邀请省级专家举行家风研讨会等活动。全年开展家风建设专题警示夜校、廉政党课等活动112次,受教育党员干部及家属13000余人次。
(七)围绕群众关切开展巡察及整改,震慑效应进一步彰显。全年共开展8轮巡察,覆盖25个单位40个村居,发现问题线索75个,目前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重点聚集脱贫攻坚领域,采取常规、专项、机动、联动、点穴等多种方式开展巡察,共查纠整改各类问题387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88个,已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诫勉谈话7人。扎实做好巡察“下半篇”文章,对十二届县委以来巡察过的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推动巡察整改“见底清零”,确保了巡出成效。同时积极做好巡视整改和交办问题线索办理。中央第一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76件,已办结74件;省委第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97件,已办结91件;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261件,已办结211件。
(八)围绕体制改革狠抓队伍建设,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县检察院转隶人员到岗,县监察委班子选举组建,纪委监委新办公楼搬迁和谈话室建设,县纪委监委力量进一步向主业主责聚焦。顺利完成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机构改革,将全县原派驻机构整合为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全县52家一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实现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
二、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包含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收入总计939.73万元,支出总计939.7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2.25万元,增长101.02%%。主要原因: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40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收入合计93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9.7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支出合计93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73万元,占89.36%;项目支出100万元,占10.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39.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72.25万元,增长101.0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40人,基本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度无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39.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2万元,占82.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77万元,占9.23%;卫生健康支出31.83万元,占3.39%;住房保障支出49.14万元,占5.2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0.11万元,基本工资268.87万元、津贴补贴140.15万元、奖金71.77万元、绩效工资1.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77万元、医疗保险缴费31.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8万元、住房公积金49.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3万元;公用经费27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万元、印刷费9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11.16万元、差旅费30万元、租赁费6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费8.2万元、福利费6.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8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 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6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预算数与2018年度无差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度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运行,比2018年减少42万元,较上年下降93.33%,主要原因:将其它4辆执法执勤车辆运行及维护费列到办案费中,所以“三公”经费中车辆运行及维护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接待,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0万元,较上年下降90.91%,主要原因:本年度此类支出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7.1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320.36万元,下降82.68%,主要原因:2018年机关运行费统计有误,包含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0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93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0.1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9.62万元。支出项目共0个,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263.7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71.98万元。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执法执勤车辆4台;通用设备类191.17万元,专用设备类0.58万元。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县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本单位所有部门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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