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县委信访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一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嵩县县委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嵩县县委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嵩县县委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据《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嵩县县委、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嵩文【2002】100号)文件精神,原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访办公室更名为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信访局。由县委、县政府管理,以县委管理为主、是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
(一)代表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人受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听取群众反映,维护信访者的合法权益。
(二)接待和协调处理集体上访和应付突发性事件促使社会政治稳定。
(三)承办、协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同级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转办、交办、批示的信访案件。
(四)直接查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调阅有关材料,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之间的重要信访案件。
(五)拟定全县年度信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交办有关信访事宜,下达信访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办理情况,进行信访工作考核,并向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领导报告。
(六)做好排查社会矛盾和督促消除不安定因素工做。
(七)宣传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河南省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
促使中央、省、市、县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
(八)及时收集信访信息,加强对人民群众批评建议的征集和处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九)加强涉法信访案件的协调和疏导,积极向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十)加强对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和乡镇信访工作的指导,提高信访千部的业务素质。
(十一)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和先进典型进行词查研究,表彰先进,推广先进经验;并对信访问题突出、信访工作滞后的单位提出批评和责任追究的建议。
(十二)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的信访工作。保证党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促使社会大局稳定。
二、嵩县县委信访局预算单位构成
嵩县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嵩县县委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县委信访局2019年收入总计236.9万元,支出总计236.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7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8.7 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县委信访局2019年收入合计2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县委信访局2019年支出合计2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万元,占66.23%;项目支出80万元,占33.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县委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3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7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8.7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县委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28万元,占8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万元,占6.7%;卫生健康支出5.56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8.21万元,占3.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县委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25万元,基本工资49.48万元、津贴补贴17.62万元、奖金12.62万元、绩效工资8.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6万元、医疗保险缴费5.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7万元、住房公积金8.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19万元、离休费0.45万元、退休费3.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1万元;公用经费89.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0万元、印刷费2.30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36.9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1.51万元、福利费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县委信访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8万元。 比 2018年预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83.33%。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较少无需购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信访事务、接访等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费用等支出比2018年增加3万元,较上年增长107.1%,主要原因:2019年度信访量预计会有所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2019举行国庆70周年系列活动,上级信访部门将会频繁对我县进行检查和督导。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县县委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6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190.99万元,下降95.19%,主要原因:2018年数据有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2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7.2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65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8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嵩县县委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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