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一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是嵩县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对产业集聚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规格为正县级行政单位。内设5个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招商引资局、财政局。下辖嵩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嵩县产业集聚区创业服务中心。
(一)基本职能: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是嵩县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对产业集聚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嵩县产业集聚区总规划面积9.83平方公里,在空间布局上设计为“一区两园”模式,以生物医药、轻工制造、矿产品精深加工和氟化工为主导产业。
(二)主要职责:负责拟定产业集聚区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和经济协作、审核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进行备案和上报、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收入总计246.15万元,支出总计246.1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36万元,增长14.07%。主要原因:在职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调整。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收入合计24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1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支出合计24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15万元,占79.69%;项目支出50万元,占20.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46.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0.36万元,增长14.07%,主要原因:今年预算系统调整,项目支出中劳务派遣工资单列,计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6.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3万元,占8.54%;卫生健康支出7.38万元,占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6.39万元,占83.85%;住房保障支出11.35万元,占4.6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68万元、津贴补贴31.63万元、奖金17345万元、绩效工资6.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03万元、医疗保险缴费7.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1万元、住房公积金11.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万元;公用经费59.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6万元、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15万元、邮电费2.38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0.35万元、差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3.6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1.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7万元。 预算数与2018年无差异。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无差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预算数与2018年无差异。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预算数与2018年无差异。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8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增加2.6万元,增长61.47%,主要原因: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投入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8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8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相关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
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24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7.1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03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1辆封存移交清车办;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县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本单位2019所有部门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 ??附件: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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