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市政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一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南省嵩县市政管理局是市政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起草市政基础设施、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行业标准;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2、研究制定市政基础设施、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发展战略以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全市资金计划划拨资金,编制下达全市市政维护、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依法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并负责办理报批手续;管理相关的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依法征收的费用。
4、参与本县市政、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方面政府投资和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5、负责本县城市道路、桥梁、非工业性排水和污水处理、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维护单位资质审核和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工作。
6、主管本县城市广场工作。
7、负责本县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
8、负责拟订本县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协调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占道经营、标语牌、招贴栏、指示路牌、临时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灯光管理工作。
9、负责本县经营性停车、洗车行业的管理,组织拟订有关停车、洗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0、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预算为:嵩县市政管理局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2019年收入总计2235.35万元,支出总计2235.3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45.95万元,增长151.33%。主要原因:2019年新增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及增加环卫工人工资,非税收入、罚没收入增长,职工各项社保、住房公积金增加长。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2019年收入合计223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5.3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2019年支出合计223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35万元,占87.65%;项目支出276.00万元,占12.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235.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345.95万元,增长151.33%,主要原因: 2019年新增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及增加环卫工人工资,非税收入、罚没收入增长,职工各项社保、住房公积金增加长;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书无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35.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万元,占0.27%;医疗卫生健康支出2.13万元,占0.10%;城乡社区支出2224.08万元,占99.50%;住房保障支出3.05万元,占0.1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35.35元,其中:人员经费173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04.08万元、津贴补贴120.13万元、奖金102.78万元、绩效工资45.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21万元、住房公积金62.31万元、生活补助1.30万元、救济费5.00万元;公用经费49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50万元、印刷费20.00万元、电费9.00万元、邮电费8.00万元、差旅费35.00万元、维修(护)费20.0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专用材料费29.00万元、专用燃料费5.00万元、劳务费7.00万元、工会经费14.35万元、福利费11.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0.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万元、大型修缮80.0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20.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2019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6.2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39.23%。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无差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8年增加4万元,较上年增长16.00%,主要原因:车辆维修及燃油费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7.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2万元,增长620.00%,主要原因:嵩县市政管理局改名嵩县为城市管理局并挂牌嵩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我单位需对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上级各相关部门将来我局进行培训考核,产生接待费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1.8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19年度我单位未做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50万元。
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223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06.4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52.88万元,支出总额276.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嵩县市政管理局部门共有车辆5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车7辆,环卫清扫车辆48辆。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本单位2019年所有部门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