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据《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嵩县县委、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嵩文【2002】100号)文件精神,原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访办公室更名为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信访局。由县委、县政府管理,以县委管理为主、是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
(一)代表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人受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听取群众反映,维护信访者的合法权益。
(二)接待和协调处理集体上访和应付突发性事件促使社会政治稳定。
(三)承办、协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同级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转办、交办、批示的信访案件。
(四)直接查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调阅有关材料,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之间的重要信访案件。
(五)拟定全县年度信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交办有关信访事宜,下达信访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办理情况,进行信访工作考核,并向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领导报告。
(六)做好排查社会矛盾和督促消除不安定因素工做。
(七)宣传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河南省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
促使中央、省、市、县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
(八)及时收集信访信息,加强对人民群众批评建议的征集和处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九)加强涉法信访案件的协调和疏导,积极向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十)加强对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和乡镇信访工作的指导,提高信访千部的业务素质。
(十一)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和先进典型进行词查研究,表彰先进,推广先进经验;并对信访问题突出、信访工作滞后的单位提出批评和责任追究的建议。
(十二)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的信访工作。保证党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促使社会大局稳定。
二、机构设置
信访局内设机构6个,包括:办公室,党建办,财务科,办信科,办访科,复差复核办公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是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2.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8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92.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4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0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1万元,占50.26%;项目支出150.83万元,占49.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2.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6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8.94万元,占88.69%;教育(类)支出4.42万元,占1.4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8万元,占5.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42万元,占1.79%;住房保障(类)支出8.47万元,占2.79%。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8.21万元,支出决算为30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0.65万元,支出决算为26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资金增加。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1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行政单位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77万元,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4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9.14万元,下降11.16%,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开支。其中:人员经费14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万元、津贴补贴53.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2万元、住房公积金8.47万元、退休费3.23万元;公用经费11.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0万元、水费0.66万元、电费1.96万元、邮电费1.75万元、、工会经费1.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预算的58.5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三公经费开支,节约了资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数2.8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9%,占79.00%;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2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占2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度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的79.29%。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及维修,ETC充值、车险、审车费用等。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2.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另车辆老化,油价上涨。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29.5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谈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业务招待。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宾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11万元,下降15.71%,主要原因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和社会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有效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财务收支平衡,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整体支出平稳较好地实现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目标。综上所述我单位在预算执行支出绩效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