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民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嵩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嵩县民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嵩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民政工作。
(二)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三)负责全县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规范和监督社团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四)负责全县扶贫救济工作,主管全县救灾扶贫周转金工作。指导基层社会性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
(五)负责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县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规范和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保障城乡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八)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规划和促进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全区婚姻服务活动;指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十一)承办全县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迁址、更名及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四)承担县际、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边界争议,做好乡、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纠纷调处工作。
(十五)编制全县地名规划,审批、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广使用标准化地名,设置地名标志,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十六)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销售和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十七)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负责民政事业财务管理;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嵩县民政局内设机构6个,包括: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 、社会事务股、计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慈善协会。另设有嵩县殡仪馆。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嵩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个,具体是:
1.嵩县民政局本级
2.嵩县殡仪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具体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嵩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255.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02.43万元,增长15.67%。主要原因是各类对象定补提标。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14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44.25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21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42万元,占5.19%;项目支出14428.52万元,占94.81%。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255.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02.43万元,增长15.67%。主要原因是民政部门管理的各类对象补助提标。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11.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69%。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68.37万元,增长20.67%。主要原因是各类对象定补提标。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11.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41.63万元,占89.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6.29万元,占9.69%;农林水(类)支出153.43万元,占1.06%;住房保障(类)支出20.06万元,占0.14%。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33.93万元,支出决算为1441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各类对象提高标准。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5.58万元,支出决算为28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物价上涨各项开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上升,人员工资变动增加收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3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1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追加,上级当年下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3.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47万元,支出决算为3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5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528.70万元,支出决算为52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61.67万元,支出决算为56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追加,上级当年下达。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为108.34万元,支出决算为56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当年追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7.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追加,上级下达。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4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4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0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35.16万元,支出决算为7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支出增加。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2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159.0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55.65万元,支出决算为5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5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7.6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15万元,支出决算为335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06万元,支出决算为2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5.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9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05万元,支出决算为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调出支出减少。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76万元,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调出支出减少。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2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5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1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3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4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8.49万元,支出决算为2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人员变动。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4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767.75万元,下降49.27%。主要原因:管理对象人员减少,各项费用开支降低。其中:人员经费61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7.54万元、津贴补贴46.99万元、奖金3.33万元、伙食补助费0.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90万元、住房公积金41.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83万元、退休费4.5万元、生活补助83.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07万元;公用经费173.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3万元、印刷费10.58万元、咨询费4.63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2.6万元、电费25.48万元、邮电费1.37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43万元、维修(护)费34.50万元、租赁费1.54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专用材料费3.28万元、专用燃料费12.30万元、工会经费4.25万元、福利费3.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5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72.7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03万元,占62.88%,完成预算的62.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7万元,占37.12%,完成预算的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是节能减排,控制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0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和维修。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度无差异。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控制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7万元。主要用于会议和检查工作用餐。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3个、来宾24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97万元,增长48.50%,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增加。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河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嵩县民政局对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对养老机构建设等项目重点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促进了预算管理,发挥了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7.5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体系建设。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3.99万元,支出决算为7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证机关正常运行。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9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9.96万元,下降19.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业务量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 ? ?附件:嵩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