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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9-09-30

  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三)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综合管理人才中介机构、全县人才交流和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休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统筹建立覆盖全县秀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根据省里有关规定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六)负责落实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落实全县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及各类津贴、补贴制度,落实全到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并实施监督,落实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及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九)贯彻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办法,制订安置、培训计划工组织实施;负责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落实和稳定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策奖励制度。贯彻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及职业升降辞职、辞退、职业聘任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执行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订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受理群众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诉求信访事项。

  (十五)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13个,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规划股、党建办、纪检监察室、法制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社会保险股、劳动人事仲裁院。另设有嵩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嵩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嵩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嵩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嵩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决算。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9个,其中二级预算算单位8个,具体是:

  1、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嵩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3、嵩县人才人事公用服务中心

  4、嵩县劳动监察大队

  5、嵩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6、嵩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7、嵩县职业技能鉴定站

  8、嵩县就业培训中心

  9、嵩县人力资源输出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具体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054.4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67.69万元,增长78.77%。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拨付较晚,资金未及时支付到位,结余资金数额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83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8.43万元,占81.41%,其他收入84.06万元,占1.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45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1.54万元,占47.28%;项目支出2878.29万元,占52.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877.8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26增加86.26万元,增长84.17%。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拨付较晚,资金未及时支付到位,结余资金数额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1.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3%。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32.41万元,增长72.97%。主要原因是:资金结余和增加扶贫项目。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1.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9万元,占0.92%;教育支出(类)支出357.9万元,占6.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54.19万元,占74.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4.43万元,占1.03%;农林水(类)支出794.63万元,占15.02%;住房保障(类)支出81.9万元,占1.55%。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53.32万元,支出决算为529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1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9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3.17万元,支出决算为27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维持运转需要。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29.38万元,支出决算为27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维持运转需要。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3.55万元,支出决算为2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务减少,开支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17.26万元,支出决算为3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金追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5.81万元,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正常需要。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9.78万元,支出决算为52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63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8.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岗位人员少,补贴减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4.5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5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5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金追加。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24万元,支出决算为4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2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4.62万元,支出决算为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1.3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964.96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有关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2373.16万元;公用经费208.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预算的94.3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车用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47万元,完成预算的94.31%,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本年无决算。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度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的过路费、燃油费、保养费以及车辆保险等费用有所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47万元。主要用于燃油及维修。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1.04万元,下降15.98%,主要原因是2018年节约开支。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本年无决算。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2.5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本年无决算。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和社会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有效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财务收支平衡,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整体支出平稳较好地实现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目标。综上所述我单位在预算执行支出绩效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7.88万元,支出决算为5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2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所需。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0.87万元,增长25.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物价上涨各项开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上升,完善办公设施、优化办公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投入资金量增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 ? ?附件: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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